请钓友关注我们的钓鱼资源 在讨论钓鱼资源之前,先确定一下公共资源。 什么是公共资源?定义: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各种资源都是属于公共资源。包括自然山脉、河流、水库、河塘,公园,公路、铁路、空气等等。 对于公共资源,不说大家也都明白。但是现在的情况是,公共资源却多数承包归了个人资本家经营。肥了个人,却损害公众的利益。因为,公共资源归国家所有,也就是作为有国籍的国人所有,承包给了个人,所管理的部门获得效益,而公众却为此付出代价。 因此,必须打掉将公共资源承包给个人经营盈利的权利。 作为钓鱼人,当然最关心的是我们可钓鱼的公共资源。其实,野钓地点都属于公共资源范围,包括水库、湖泊、河流等等。现在的情况是野钓的地点越来越少,是什么原因呢?就是有权利部门将本应是属于大家的公共资源承包给了个人,本部门获利。承包给了个人损害的是公众的利益,当然包括我们钓友。这是我们钓友应该坚决必须反对的。我们为什么反对,不是因为我们钓鱼就反对,而是这种公共资源是大家的,权利部门是没有任何权利将属于大家的资源承包给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经营的,而权利部门从中收益的。 举个例子说,一座公园,里面有各种设施,公园的过道就是其中之一,有承包说我要承包过道,进行经营,请问,能行的通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为什么行不通,因为公园是国家资源,是大家的。所以反对的人多啊,违反大家的利益,当然行不通。 再举一个例子,一座水库,是水利部门管理的,但是这是国家委托你管理的,显然你只有管理权,不具有所有权。显然你管理部门是没有任何资格承包给任何单位、组织、当然包括个人经营的,而你从中盈利的。换句话说,水库的管理部门是吃国家财政饭的,是全国人民的纳税钱在养活你,水库管理部门管理好水库是理应应尽的责任,责无旁贷。不能因为你是管理部门就可以利用管理的权利谋取私立,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。作为钓鱼人,到水库钓鱼是可以的,理所当然,水库是没有任何理由收费的。 结论:公共资源是大家的,任何人都是可以使用的。任何部门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承包给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经营,而自己从中获利。 请钓友讨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