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钓鱼钓出两条人命

  几元钓鱼费“钓走”两人命新郑一水库的水面承包方和垂钓者发生厮打,双双落水溺亡

  2009年5月19日,新郑市观音寺镇杨庄水库发生一起悲剧。一名附近村民到水库垂钓,与水库水面承包人因垂钓费发生纠纷。厮打过程中,两人双双落水,并滑入水库深处。后虽经消防人员和附近村民全力打捞,但两人已溺水身亡。出水时,两死者仍纠缠在一起。面对突发的悲剧,死者双方亲属都悲痛不已。

  救援:两溺水者被捞出

  下午2时30分许,新郑市消防大队接警:两男子在新郑市杨庄水库落水,情况紧急!接警后,新郑市消防大队中队指导员杨霖即带队火速赶往事发现场。

  事发地点位于杨庄水库东北角附近,水面开阔,距郑平公路约200米。消防人员赶到时,水库管理方已和附近村民找来小船展开打捞。附近聚集了不少围观者(如图)。

  消防人员随后也登船用打捞装备展开搜救行动。新郑市人民医院的急救人员在岸边待命。

  现场,一名年轻女子蹲在岸上啜泣不已。附近一村民说,该女子是其中一名落水者的妻子,是附近杨庄村人。她的丈夫杨某,今年年仅21岁。

  “水库边缘很陡,有三四米深。如果滑下去很危险。”附近垂钓者王某说。在水面搜寻约90分钟后,一名打捞人员喊道“发现了”。随后,众人用打捞工具将落水者向岸边拖。随后,两名仍纠缠在一起的落水者慢慢被拖出水面。一名死者的父亲突然冲入水中,哭喊着去抱溺水的儿子。很多人看到此情景,都很伤感。

  落水者为一名光着上身的年轻男子和一名穿着T恤的中年男子。120急救人员赶紧进行心脏按压复苏等抢救。可终因两人溺水时间太长,已经死亡。

  调查:因钓鱼费双方起纠纷

  据一名穿白衬衣的目击者说,当时他就在附近钓鱼。“因为负责水面管理的人向年轻人收费,双方发生纠纷,随后开始厮打,不慎掉落水中。”

  “知道这事后,我们也感到很痛心,对两溺水者感到惋惜。要知道,年轻小伙的妻子还怀有身孕!”新郑市水利局杨庄水库管理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。

  该工作人员说,与垂钓者因收费发生纠纷的不是水库管理所的人,而是水面的承包人。水面由水库管理所出租给他们,平时由这些承包人管理。溺水的水库承包人是南阳人,今年有40多岁。

  “经我们了解,当时是承包人与垂钓的村民因收费发生纠纷,厮打过程中落水的。这个事情,我们承认管理有疏忽,对此我们将加强管理。”

  在收费问题上,水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说,水面承包人一般都要向来此垂钓的人收取5~10元不等的垂钓费。“平时,附近村民或熟人到这里一般都不要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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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评论1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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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牌会员 郭全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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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请钓友关注我们的钓鱼资源

  在讨论钓鱼资源之前,先确定一下公共资源。

  什么是公共资源?定义: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各种资源都是属于公共资源。包括自然山脉、河流、水库、河塘,公园,公路、铁路、空气等等。

  对于公共资源,不说大家也都明白。但是现在的情况是,公共资源却多数承包归了个人资本家经营。肥了个人,却损害公众的利益。因为,公共资源归国家所有,也就是作为有国籍的国人所有,承包给了个人,所管理的部门获得效益,而公众却为此付出代价。

  因此,必须打掉将公共资源承包给个人经营盈利的权利。

  作为钓鱼人,当然最关心的是我们可钓鱼的公共资源。其实,野钓地点都属于公共资源范围,包括水库、湖泊、河流等等。现在的情况是野钓的地点越来越少,是什么原因呢?就是有权利部门将本应是属于大家的公共资源承包给了个人,本部门获利。承包给了个人损害的是公众的利益,当然包括我们钓友。这是我们钓友应该坚决必须反对的。我们为什么反对,不是因为我们钓鱼就反对,而是这种公共资源是大家的,权利部门是没有任何权利将属于大家的资源承包给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经营的,而权利部门从中收益的。

  举个例子说,一座公园,里面有各种设施,公园的过道就是其中之一,有承包说我要承包过道,进行经营,请问,能行的通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为什么行不通,因为公园是国家资源,是大家的。所以反对的人多啊,违反大家的利益,当然行不通。

  再举一个例子,一座水库,是水利部门管理的,但是这是国家委托你管理的,显然你只有管理权,不具有所有权。显然你管理部门是没有任何资格承包给任何单位、组织、当然包括个人经营的,而你从中盈利的。换句话说,水库的管理部门是吃国家财政饭的,是全国人民的纳税钱在养活你,水库管理部门管理好水库是理应应尽的责任,责无旁贷。不能因为你是管理部门就可以利用管理的权利谋取私立,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。作为钓鱼人,到水库钓鱼是可以的,理所当然,水库是没有任何理由收费的。

  结论:公共资源是大家的,任何人都是可以使用的。任何部门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承包给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经营,而自己从中获利。

  请钓友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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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引以为戒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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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就是玩命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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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心放一尺宽,天地豁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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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牌会员 酒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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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钓叟阿隽的评论:希望这样的人间悲剧不要再上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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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钓鱼缴费是应该的,以为自己是什么,什么下场,害了两家人。

106

银牌会员 爱拼才会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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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10快钱打架,至于么?在我们这里哪有这样便宜的地方钓鱼

107

银牌会员 渔翁老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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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希望这样的人间悲剧不要再上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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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牌会员 钓鱼敢死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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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个钓鱼的也是的,他收你5-10元也是应该的,别人承包的,你来钓他的鱼

  当然的给钱,现在命都没了,太可惜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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